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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互动交流] 古琴,音在弦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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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3-28 18:23:0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苏轼《琴诗》道:“若言琴上有琴声,放在匣中何不鸣。若言声在指头上,何不于君指上听。”诗中提出了究竟需要哪些因素才能使自然音响构成人们称其谓“音乐”的美学问题。中国古代文人论述中的“音乐”,并非今天普通人所理解的具有音高、音长及音响特质的“音乐”。


在古代文献的表述中,“乐”是一个由自然之声到人化心声递进的过程中的最后凝结体:即自然形式(声),审美形式(音),哲学形式(乐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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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乐记》说:凡音之起,由人心生也。人心之动,物物使之然也。感于物而动,故形于声。声相应,故生变,变成方,谓之音。比音而乐之,及干戚羽旄,谓之乐。(《乐本》)


人心感于物而动,所生者“情”;“情”形之于声,构成具有一定法则的序列,谓之“音”;“比音而乐之”,才成为“乐”。《乐记》把“声、音、乐”三者做出明确划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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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声”是自然形式,风吹草动皆出“声”,只有“声”充当了情的表现形式,并经艺术加工成为有规律的序列时,方可称为“音”;而当“音”被赋予了人文精神并具有了相应的表现形式后,始可称之为“乐”。


它将自然物体的振动和作为人文创造的声音,划出了一道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界限。“乐者,心之动也。声者,乐之象也。”(《乐记》)心之动则生情,情为乐之本,但情不等于乐,情外化为声,成为“乐象”才构成音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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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外化为“乐象”,不只是个艺术加工过程,也是艺术品中不断赋予社会价值和人文价值而使其增值的过程。


《乐记》:“凡音者,生于人心者也。乐者,通于伦理者也。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,禽兽是也;知音而不知乐者,众庶是也;惟君子为能知乐。”(《乐记》这就是说,古代知识分子心目中的所谓“乐”,其实包含了三个层面:自然形式(声),审美形式(音),哲理形式(乐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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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音结构与生理结构,文化感性和社会理性相互对应,物理、生理、文化理性三者的统一和谐,方可称为“音乐”。“乐者,德之华也。”(《乐象》)“知声而不知音者,禽兽是也;知音而不知乐者,众庶是也;”这是中国古代音乐理论对音乐性质及其审美功能的基本解释。


所谓“文以载道”,缺少了文人们赋予特定意义的文化品味,缺少了主流文化赋予艺术的特定内涵,单纯具有音响甚至仅仅关注于音响之丽的靡靡之音,在中国古代文人的观念中,是不能称其为“音乐”的,这种观念不但贯穿于古代文论中而且一直被中国传统文化继承至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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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我们不应当简单地把古代的“音乐”对应于今天意义上的“音乐”,那是一种不仅仅指音高与音长的结合体,而是被赋予特定文化内涵的音响组合体,其中的文化含量和由音响为载体的社会功能,都是具有特定意义的话语系统。
人们认为,古典音乐追求高雅脱俗,“弦外之音”的表述方式可以适用,现代音乐注重个性张扬、通俗流畅、节奏强烈,激情奔放,就不能再以“弦外之音”的表述方式表达其追求意趣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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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加速,舒缓的节奏已与现代社会的律动不合拍了。但这与“弦外之音”的旨意并不矛盾。现代艺术企图打破高雅与通俗、象牙之塔与普通大众之间的界限,同样说明了艺术不完全是一个技巧问题,而是着重于思想和观念的显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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